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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谜底及剖析卷三(9)

发布日期:2023-10-25 01:10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剖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资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81-90题。 81.对张男诉刘女仳离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署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讯断二人仳离,并对双方共有产业举行了支解。该讯断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排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产业支解有意见,拟提起上诉。 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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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剖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资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81-90题。

81.对张男诉刘女仳离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署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讯断二人仳离,并对双方共有产业举行了支解。该讯断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排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产业支解有意见,拟提起上诉。

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发生哪些执法结果?A.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讯断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B.本案诉讼终结C.一审讯断生效,二人的伉俪关系凭据讯断排除,李某继续讯断分配给刘女的产业D.一审讯断未生效,二人的共有产业应依法支解,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续权试题谜底BD试题剖析【考点】诉讼终结【剖析】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一审讯断,在上诉期间内,为为生效讯断。凭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划定,仳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本案一审法式竣事,在上诉期间,刘女死亡,一审讯断不能生效,诉讼应当终结。【参考谜底】BD82.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条约纠纷案,朱某要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衡宇质量问题,请求被告修缮,用度由被告支付。

一审法院讯断被告败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平令其支付5万元违约金的讯断,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关于衡宇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实。

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置惩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应针对上诉人不平违约金讯断的请求举行审理B.可对衡宇修缮问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改判C.应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执法适用举行审理D.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执法适用试题谜底AC试题剖析【考点】上诉请求与二审的审理规模。【剖析】《民事诉讼法》第168条划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执法举行审查,这是二审的审理规模。《适用解释》第323条划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举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讯断违反执法克制性划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正当权益的除外。

本案中,上诉人只就5万元违约金提起上诉,没有就衡宇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部门提起上诉。因此,A、C两项正确,B、D两项错误。

【参考谜底】AC83.甲公司购置乙公司的产物,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

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接纳留置送达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法式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产业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产业试题谜底AC试题剖析【考点】支付令异议。【剖析】A项考察支付令的送达。《适用解释》第431条划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吸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据此,A项正确。B项考察起诉与支付令效力的关系。

《适用解释》第433条划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B项错误。C项考察支付令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划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该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推行支付令的,支付令生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故C项正确。

D项考察支付令与担保的关系。《适用解释》第436条划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羁绊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据此,D项错误。【参考谜底】AC84.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

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配合产业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产业,法院应裁定中止对该产业的执行B.法院可查扣该共有产业C.共有人可对该共有产业协议支解,经债权人同意有效D.龙前铭可对该共有产业提起析产诉讼试题谜底ABCD试题剖析【考点】案外人执行异议。

【剖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产业的划定》第14条划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产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实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支解共有产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支解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产业;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产业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排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产业的执行。

"据此,B、C、D三项正确,A项没有划定。【参考谜底】BCD85.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条约,约定条约推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法院提起诉讼。条约推行历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

在仲裁庭主持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现。今后,乙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B.仲裁庭对案件统领权作出决议应有仲裁委员会的授权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案件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试题谜底BC试题剖析【考点】仲裁协议效力简直认。【剖析】《仲裁法解释》第7条划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但一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第2款划定期间内(即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除外。据此,A项错误。《仲裁法》第20条第1款划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议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可见,仲裁委员会有权决议仲裁庭对案件的统领权。

这也获得了了《中国国际经济商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肯定。因此,B项正确。《仲裁法》第20条第2款划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可见,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即丧失异议权。本案中,乙公司在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无权再提出异议。

仲裁庭对其异议应予驳回。故C项正确。

《仲裁法解释》第13条划定,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划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尔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议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打消仲裁机构的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即丧失异议权,不仅不能向仲裁机构提出异议,也不能向法院提出异议。故D项错误。

不外,命题者可能想要考察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的统领法院。《仲裁法解释》第12条划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统领;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统领。凭据该条文并联合本案案情,本案可由北京市的中级法院或天津市的中级法院统领。

故D项也是错误的。【参考谜底】BC86.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执法问题,请凭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请回覆第86—88题。86.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销售了300个,另200个用于出租。

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蒋某等业主对地下停车场享有业主共有权B.如小区其他业主出售车位,蒋某等无车位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置权C.开发商出租车位,应优先满足蒋某等无车位业主的需要D.小区业主如出售衡宇,其所购车位应一同转让试题谜底C试题剖析【考点】修建物区分所有权地下车库【剖析】修建区划内,计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C项正确。

修建区划内,计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门路或者其他园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地下车库并非共有权的客体,故A项错误。小区其他业主与蒋某等其他业主就地下车库不存在共有关系,故蒋谋等不享有优先购置权,故B项错误。

地下车库为单独的所有权客体,故D项错误。●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执法问题,请凭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87.该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于一楼的住宅用于开办茶室,蒋某认为此举不妥,谈判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田某停止开办。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法院应支持其请求B.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室而影响其衡宇价值,法院应支持其请求C.如蒋某能证明因田某开办茶室而影响其生活质量,法院应支持其请求D.如田某能证明其开办茶室获得多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法院应驳回蒋某的请求试题谜底ABC试题剖析【考点】修建物区分所有权【剖析】业主不得违反执法、法例以及治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谋划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谋划性用房的,除遵守执法、法例以及治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蒋谋若差别意,田某不能开办茶室。

如果蒋某是同一栋住宅楼的业主,则必须经其同意,无论是否对其发生影响,故A项正确。如果田某开办茶室影响其衡宇价值或生活质量,则其可要求其停止开办,故B项、C项正确。D项表述和前面选项项矛盾。88.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执法问题,请凭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请回覆第86—88题。对小区其他业主的下列行为,蒋某有权提起诉讼的是:A.5栋某业主任意弃置垃圾B.7栋某业主违反划定饲养动物C.8栋顶楼某业主违章搭建楼顶花房D.楼上邻人因不妥装修损坏蒋某家天花板试题谜底D试题剖析【考点】修建物区分所有权【剖析】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划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执法、法例以及治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清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正当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项错误,B项错误,C项错误,D项正确。

89.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条约,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乞贷300万元,用于购置入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条约,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质料、产物为前述乞贷设立抵押。乞贷条约和抵押条约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管理抵押挂号。

之后,凭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89.关于甲公司的抵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抵押条约为最高额抵押条约B.乙银行自抵押条约生效时取得抵押权C.乙银行自抵押挂号完成时取得抵押权D.乙银行的抵押权不得反抗在正常谋划运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产业的买受人试题谜底BD试题剖析【考点】动产浮动抵押【剖析】该抵押条约为动产浮动抵押条约,自抵押条约生效时抵押权设立,未经挂号不得反抗第三人,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D项正确。90.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条约,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乞贷300万元,用于购置入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条约,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质料、产物为前述乞贷设立抵押。

乞贷条约和抵押条约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管理抵押挂号。之后,凭据乙银行要求,丙为此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以一台大型挖掘机作质押并交付。如甲公司违反条约约定将乞贷用于购置办公用房,则乙银行享有的权利有:A.提前收回乞贷B.排除乞贷条约C.请求甲公司按条约约定支付违约金D.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享有优先受偿权试题谜底ABC试题剖析【考点】乞贷条约【剖析】乞贷人未根据约定的乞贷用途使用乞贷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乞贷、提前收回乞贷或者排除条约。

故A项正确,B项正确。如果条约中约定有违约金条款,则约定有效,故C项正确。

乙银行对甲公司所购置的办公用房并不享有担保物权,故不享有优先受偿权。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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